张永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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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仲

张永仲Trương Vĩnh Trọng,1942年11月11日—2021年2月19日),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京族,槟椥省垅簪县平和乡人,1960年1月参加革命,1964年10月25日加入越南共产党,文学与法学学士,高级政治理论水平。

他曾担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2006年4月至2011年1月)、中央书记处书记(2001年4月至2011年1月)、政府副总理(2006年6月至2011年8月)、中央内政部部长(2001年4月至2007年4月)。

生平

1960年1月,参加槟椥市社学生斗争运动动员工作。

1961年4月,被捕。

1961年8月,参加墥簪市镇青年工作。

1962年,任槟椥省教育小组干部。

1964年10月,加入越南南方人民革命党,提拔任教育小组委员,后当选槟椥省委委员,负责宣训工作。

1969年,任槟椥省委宣训部委员、省宣训教育部门党委委员。

1975年10月,在河内中央第一宣训学校学习。

1979年,任槟椥省委委员,省委宣训部副部长。

1983年,任槟椥省委常委、墥簪县委书记。其间,赴苏联莫斯科高级党校县委书记进修班学习。

1987年4月,任槟椥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1991年6月,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党中央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

1996年6月,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党中央委员。

1998年2月,任中央内部政治保卫部部长。

2000年7月,根据政治局的安排,任同塔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2001年4月,在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党中央委员,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

2006年4月,在党的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党中央委员,并被中央委员会选举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继续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

2006年6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政府副总理,并兼任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西北指导委员会主任。[1]

2007年4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府副总理。

2011年10月,退休。

2021年2月19日3时25分,因年高体衰在槟椥省垅簪县良贵乡良顺村的家中逝世。[2]

越共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七届、八届、九届、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九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八届、十一届国会代表。

荣誉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