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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八月革命之前,越盟武装在今天的第三军区辖区内成立了多个战区,包括广中战区、陈兴道战区(即东潮战区)。
1945年10月,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将北部三角洲及周边地区划分为3个战区:'''第二战区'''(Chiến khu 2)、'''第三战区'''(Chiến khu 3)和'''第十一战区'''(Chiến khu 11)。第二战区包括宁平省、南定省、河南省、河东省、山西省、山罗省和莱州省,第三战区包括兴安省、海阳省、太平省、建安省、广安省、海宁省和海防省,第十一战区仅包括首都河内市。在11)。第二战区包括宁平省、南定省、河南省、河东省、山西省、山罗省和莱州省,第三战区包括兴安省、海阳省、太平省、建安省、广安省、海宁省和海防省,第十一战区仅包括首都[[河内市]]。在[[越南抗法战争]]爆发后,第十一战区并入第二战区。
1948年1月25日,[[胡志明]]主席签署第120-SL号法令,在合并第二战区和第三战区的基础上建立'''第三联区'''(Liên Khu 3),包括河内、宁平、南定、河南、河东、山西、兴安、海阳、太平、建安、海防等省市。3),包括[[河内]]、宁平、南定、河南、河东、山西、兴安、海阳、太平、建安、海防等省市。
1952年5月,党中央和政府决定设立直属党中央的左岸区,包括海防省、建安省、海阳省、兴安省、太平省,第三联区则管辖未被划出的其他省份,同时设立了领导第三联区和左岸区的'''第三军区'''(Quân khu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