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族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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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族安全委员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族安全委员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族安全委员会[1](哈萨克语:Қазақстан Республикасының Ұлттық қауіпсіздік комитеті;俄语:Комитет национальной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也称作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是直属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的特别国家机关,负责统一管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安全机关系统、情报、反情报、侦搜行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边防、政府通信局和“A”特务局任务的执行,在其职权范围内开战跨部门协调工作以及制定统一的国家保密政策。

历史[编辑]

1991年12月19日,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独立宪法》通过后,哈萨克斯坦内阁根据《国家主权宣言》的指导通过《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议。

1992年6月20日,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族安全机关法》经哈萨克斯坦最高苏维埃决议生效。

职权[编辑]

  1. 参与制定和实施保障个人、社会和国家安全领域的国家政策;
  2.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对外情报法》,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利益获取情报信息;
  3. 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议会、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提供在政治、财经、军政、科技、人道主义、环境和其他影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利益的领域进行决策所需的情报信息和分析评估;
  4. 协助执行国家领导层在政治、军政、财经、科技、人道主义、环境和其他影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利益的领域的政策;
  5. 确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机关和组织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情报框架下的协同;
  6. 确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驻外使团及其人员的安全,并采取措施保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驻外使团的国家机密和反技术情报;
  7. 实施反间谍活动;
  8. 协调和实施打击涉及国家机密信息的技术情报活动;
  9. 识别、预防和制止旨在暴力推翻宪法秩序、破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领土完整和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活动;
  10. 协调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方面的各项活动;
  11. 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且属于国家安全机关管辖范围的犯罪行为进行识别、制止、披露和调查;
  12. 在平时和战时,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机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武装力量、其他部队和军事单位提供政府通信;
  13. 组织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机关、军事管理机关、国家安全和内政部门的加密工作;
  14. 确保国家边界安全和稳定;
  15. 组织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驻外使团的安全通信,并确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驻外使团的人身安全;
  16. 确保政府通信网络、共和国安全通信网络和国家安全机关安全通信网络的信息安全;
  17. 根据反间谍和特别调查行动的指示,组织和实施反间谍与特别调查行动,并创造条件确保这些活动的实施;
  18. 国家安全机关统一办法的管理、形成和实施,以及机关活动的组织;
  19.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和实施秘密调查行动,并创造条件确保其实施;
  20. 在保护国家机密方面实施统一的国家政策;
  21. 制定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软件和密码措施以保护国家机密。

建制[编辑]

哈萨克斯坦民族安全委员会下设:

  • 边防局;
  • 政府通信局;
  • “A”特务局;
  • 对外情报局;
  • 航空局。

哈萨克斯坦民族安全委员会还管理20个地方民族安全委员会、民族安全委员会学院、民族安全委员会边防局学院等。

历任主席[编辑]

参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