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平'''('''Trương Hòa Bình'''),京族,1955年4月13日生,隆安省芹勺人,1973年11月15日加入越南共产党,法学硕士,高级政治理论水平。
他曾担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2016年1月至2021年1月)、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2011年1月至2016年1月)、越南政府副总理(2016年4月至2021年7月,2016年8月任常务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007年7月至2016年4月)。他曾担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2016年1月至2021年1月)、[[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2011年1月至2016年1月)、[[越南政府副总理|政府副总理]](2016年4月至2021年7月,2016年8月任常务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007年7月至2016年4月)。
==履历==
1973年11月,任南方中央局组织委员会副主任阮文正同志保卫组值班人员。
1975年7月,任胡志明市公安局政治保卫专员。1975年7月,任[[胡志明市]]公安局政治保卫专员。
1976年6月,在胡志明市玛丽居里学校学习,并担任校工会书记。
1988年7月,任胡志明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秘书。
1991年11月,任公安部第一总局意识形态安全保卫局副局长。1991年11月,任[[越南公安部|公安部]]第一总局意识形态安全保卫局副局长。
1997年4月,任胡志明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1997年4月,任[[胡志明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2001年4月,任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干事会书记、院长。
2004年8月,任公安部人民公安部队建设总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2006年5月,任公安部副部长,中央公安党委常委。2006年5月,任中央公安党委常委,[[越南公安部副部长|公安部副部长]]。
2007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干事会书记、院长。
2011年1月,任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干事会书记、院长。2011年1月,任[[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干事会书记、院长。
2016年1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干事会书记、院长。2016年1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干事会书记、院长。
2016年4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副书记、副总理。同年8月,任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2016年4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副总理|政府党组干事会副书记、副总理]]。同年8月,任政府常务副总理。<ref>[https://daihoidang.vn/nhan-su/truong-hoa-binh-938.vnp TRƯƠNG HÒA BÌNH] — 越共代表大会</ref>
2021年1月,在越共十三大后不再连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7月,不再担任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职务。
[[分类:越南人物]][[分类:京族]]
[[分类:1955年生]][[分类:4月13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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