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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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区是在本国领土按战略区域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下辖一定数量的部队、军区和院校等,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诸军兵种部队合同作战的指挥和所属部队的军事训练、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保障,领导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战场建设。[1]

俄国[编辑]

沙俄时期[编辑]

 
1913年的沙俄军区

1862年,俄国第一次设立了四个军区,分别是维尔纳军区华沙军区基辅军区敖德萨军区[2]

1914年,俄国领土划分为12个军区:

苏联时期[编辑]

1918年3月20日,苏俄时期的第一个军区——彼得格勒军区成立。同年5月4日,根据人民委员会命令,全国划分为11个军区:白俄罗斯军区雅罗斯拉夫尔军区莫斯科军区奥廖尔军区伏尔加河沿岸军区乌拉尔军区西西伯利亚军区中西伯利亚军区东西伯利亚军区北高加索军区土耳其斯坦军区[2]各军区的领导机关是军事委员会,其主席是该军区的指挥员。

俄国内战时期,军区的主要任务是为作战部队筹建和训练部队。在内战结束后,军区主持军队训练、掌握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全体人员的训练和教育工作。[2]

1935年5月17日,考虑到潜在的对苏武装侵略,红军的军区结构发生了大规模变动,将8个军区与2个独立集团军调整为13个军区。这些军区还有“前方”与“后方”军区之分,“前方”军区地处容易爆发冲突的边境地带,“后方”军区则为“前方”动员人力与物力,组建与训练部队。

调整前 调整后

1939年9月17日,基辅白俄罗斯军区分别改组为乌克兰方面军白俄罗斯方面军,参加了收复西乌克兰与西白俄罗斯的军事行动。同年11月14日,这两个方面军再次改组为相应的军区。

1940年8月13日,根据苏联国防人民委员部的命令,工农红军划分为16个军区,其中8个军区的野战部队在战时改组为方面军,另外8个军区的野战部队在战时改组为集团军。但预计改组为方面军的敖德萨军区在战争爆发后并没有改编为方面军,而是一个集团军

伟大卫国战争前夕,工农红军设有16个军区和1个方面军:

在战争爆发后,波罗的海沿岸、基辅、敖德萨、列宁格勒、哈尔科夫、奥廖尔等军区因位于前线或领土的失陷而被撤销。

1941年12月1日,根据苏联国防人民委员部的命令,苏联欧洲部分的后方地区设有阿尔汉格尔斯克莫斯科伏尔加河沿岸斯大林格勒乌拉尔南乌拉尔北高加索中亚等8个军区和外高加索方面军

1942年秋,由于德国军队将阵线向前推进,斯大林格勒军区北高加索军区分别改组为方面军。

1943年4月,草原军区成立。同年7月,该军区为支援库尔斯克战役改编为草原方面军。随着失陷领土的解放,一些军区的建制得到恢复,此外,还设立了利沃夫军区

1945年7月9日,在伟大卫国战争结束后,苏联国防人民委员部发布第0139号命令,撤销了部分方面军,设立新的军区,并调整了现有军区辖区。在7月至10月间,又增设了19个军区。在对日战争结束后,远东的几支方面军相应改组为军区,此时苏联武装力量下设:

1946年2月4日,明斯克军区和巴拉诺维奇军区合并为白俄罗斯军区,库班、顿河和斯塔夫罗波尔军区合并为北高加索军区。26日,特别军区并入波罗的海沿岸军区,特别军区重组为近卫第11集团军

1946年5月3日,利沃夫军区并入喀尔巴阡山脉军区,草原军区并入土耳其斯坦军区。6日,斯摩棱斯克军区并入莫斯科军区。25日,第比利斯军区和巴库军区合并为外高加索军区

1947年9月25日,外贝加尔-阿穆尔军区重组为外贝加尔军区

1953年6月1日,滨海军区被撤销,起辖区和部队并入远东军区。

1969年6月24日,随着中苏交恶,苏联国防部决定强化在中苏边境的军事部署,设立了中亚军区

 
1989年的苏联军区

1983年,苏联此时设有16个军区:[2]

每个军区最多包括5个诸兵种合成(坦克)集团军(军团)以及4个直属摩托化(坦克)师。

俄罗斯联邦[编辑]

 
2016年俄罗斯联邦的军区

1998年12月1日,外贝加尔军区被并入西伯利亚军区。

2001年9月1日,伏尔加河沿岸军区与乌拉尔军区合并为伏尔加河沿岸-乌拉尔军区

2010年9月1日,根据7月6日签署的俄罗斯联邦总统令,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的6个军区调整为4个:

2014年12月15日,在北方舰队的基础上成立北方舰队联合战略司令部,其级别与军区相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根据战略需要和中共中央局及大行政区的设置与划分情况,设立了大军区。

1950年1月,中央军委决定将华中军区改称中南军区。2月,又建立了西南军区,此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共设六个大军区:

  • 华东军区
  • 华北军区
  • 西北军区
  • 中南军区
  • 西南军区
  • 东北军区

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分局的设置和国家省级行政区划,建立了18个二级军区(兵团级)、24个三级军区和4个省军事部。[1]

1955年2月,中央军委决定将原来的六大军区改为十二大军区,并以军区所在地命名。次年4月,为解决华东战区防御正面过宽的问题和加强福建前线斗争的领导,中央军委决定将原属于南京军区的福建、江西两个省军区划出,组建福州军区。至此,全军共有十三个大军区:

  • 沈阳军区
  • 北京军区
  • 济南军区
  • 南京军区
  • 广州军区
  • 武汉军区
  • 昆明军区
  • 成都军区
  • 兰州军区
  • 新疆军区
  • 西藏军区
  • 内蒙古军区

同时,取消按一、二、三级划分军区的做法,统一称军区、省军区、军分区。[1]

1967年5月,中央军委决定,将内蒙古军区改为省级军区,划归北京军区建制。次年12月,又将西藏军区改为省级军区,划归成都军区建制。至此,全军由十三个大军区调整为十一个大军区。[1]

1985年7月,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央军委作出全军总额裁减100万的重大决策,将原来的十一个大军区调整为七个:[1]

  • 沈阳军区
  • 北京军区
  • 兰州军区
  • 济南军区
  • 南京军区
  • 广州军区
  • 成都军区

2016年2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成立大会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东部战区、南部战区、西部战区、北部战区、中部战区授予军旗并发布训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范长龙宣读了习近平主席签发的中央军委关于组建战区机关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命令和决定。[3]

参考[编辑]

  1. 1.0 1.1 1.2 1.3 1.4 李明贤.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区发展演变述略. 军事历史研究, 1992(04):55-62
  2. 2.0 2.1 2.2 2.3 鲍跃. 苏联军区的由来. 世界知识, 1988(21):23
  3.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 — 新华网, 2016年2月1日

相关内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