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联队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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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队旗(連隊旗、聯隊旗/れんたいき),是指旧日本陆军在陆军建立后给各个步兵、骑兵联队授予的军旗,联队旗为俗称,正式名称即为军旗(軍旗/ぐんき)。这也是日本陆军唯一一种正式的军旗,其他的太阳旗均为普通旗帜。
历史[编辑]
明治三年五月十五日(1870年6月13日),根据日本太政官布告第三百五十五号,确立了陆军御国旗和大队旗的形制,陆军御国旗为联队旗前身。
1874年1月23日,明治天皇在日比谷训练场向近卫步兵第一联队、第二联队授予军旗,这也是第一次授予军旗。仪式上,明治天皇向近卫步兵第一联队长说道:“告近卫步兵第一联队编制已成,仍今授军旗一旈。”联队长野崎贞澄中佐回答道:“奉敬明敕,臣等竭死力,誓保护国家。”[1]此后,依照传统,军旗授予日被视为该联队的节日,在当日要向当地平民进行开放活动并举行阅兵,称为“军旗祭”。
1879年12月2日,根据太政官布告第一百三十号,正式确定军旗的形制:步兵联队旗长二尺六寸四分(0.8米)、宽三尺(0.91米);骑兵炮兵联队旗长宽均为二尺一分(0.64米);右下用纯汉字书写步兵/骑兵/炮兵第xx联队(从右往左书写)。旗面四边镶有金穗(黄色线条),为十六条旭日旗,配紫色流苏由四层橡木制成,表面涂有黑漆,杆顶有金色金属菊花徽章。但因当时骑兵、炮兵最高只有大队编制,因此虽然制定了联队旗形制,但仍然未实际授予。
1885年1月10日,太政官下令废除炮兵联队旗,设立预备役步兵联队旗。预备役步兵联队旗整体形制和普通步兵联队旗一样,但流苏从紫色换为红色,并且在联队番号前面还要加上“后备”字样。
1896年11月18日,随着骑兵从大队升格为联队编制后,开始授予骑兵联队军旗。
军旗在旧日本陆军中是极其神圣的物品,因为它们是由陆军和海军最高指挥官天皇直接赐予的(日语中称为“亲授” ),并且受到高度尊重,因为它们被视为天皇的延伸,而不仅仅被认为是代表陆军或本联队的旗帜,向军旗敬礼的方式与向天皇敬礼的方式相同。在陆军礼仪军乐中,专门为向军旗致敬时的阅兵设计了一套音乐以及独有的正步。同时,日本陆军的旗手不能由士兵担任,必须由军校刚刚毕业的少尉优等生(偶尔会有中尉)任旗手,并且在战时和持旗公开活动期间要安排一个中队的兵力专任军旗守卫,平时则挂在专门的保管室里。
在旧日本陆军,丢失军旗被视为极度严重的失误。西南战争期间,因为步兵第十四联队旗手河原林雄太少尉战死,旗帜被西乡军夺走,当时的该联队代理联队长乃木希典少佐直接要求当时的最高指挥官山县有朋大将处分自己,不过山县认为这是不可抗力,因此没有进行处分并在第二年重新授予了军旗。但乃木本人一直无法原谅自己,在他自杀当日的遗嘱上,他写道自己自杀的原因包括这次丢失联队旗。[2]
虽然丢失军旗被视为严重失误,但残破的军旗则被日本陆军视为联队的荣耀,因为他们认为这是联队久经沙场的表现,甚至出现过对完整的军旗进行人为破坏的行为。而且军旗除非完全破损否则不会更换,因此很多时候,联队举行各种仪式需要拿出联队旗的时候,联队旗往往破损严重甚至没有旗面只有外围的流苏和旗杆。
在裁军或者编制改制的时候,被裁撤和改制联队的联队旗要上交,当该番号再次被启用时则再次授予。1940年末,因为绝大部分骑兵联队改制为搜索联队(侦查兵部队),因此绝大部分骑兵联队旗都进行了上交。
如果在战斗中整个联队面临被全歼的情况,联队长和旗手必须将军旗进行“奉烧”,以防被敌人缴获。在我国抗日战争期间,日本曾在松山战役期间烧毁了步兵第一百一十三联队和第一百四八联队军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之后,陆军大臣下村定要求所有联队必须将军旗烧毁,哪怕是旗帜的灰烬或者无法烧毁的金属旗杆也必须埋入土中或者丢进水中,避免象征天皇的军旗被敌人缴获。[3][4]
但步兵第三百二十一联队长后藤四郎中佐违背了这个命令,仅仅将旗杆进行了奉烧,保存了竿头和旗面,再通过一个叫做“神道天行居”的右翼宗教组织隐匿保存。在日本投降多年后,将这面军旗配上了复原旗杆后交予了靖国神社,至今仍然保存在游久馆特别陈列室内,是唯一一面保存完整的军旗,也成为了军国主义的象征。[4]
参考[编辑]
- ↑ 軍旗授与式 .国立公文书馆
- ↑ 遗嘱原文为:明治十年之役ニ於テ軍旗ヲ失ヒ其後死處得度心掛候も其機ヲ得ス
- ↑ 表紙「軍旗処理に付上奏」 昭20年8月22日~20年8月27日 .国立公文书馆
- ↑ 4.0 4.1 日军为何无论胜败都不让对手缴获军旗 .凤凰网,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