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功勋荣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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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功勋荣誉章[1]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之一,设立于1988年7月1日。是中央军委授予在抗日战争时期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职休养干部的一种荣誉证章。
历史及授予条例[编辑]
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设立独立功勋荣誉章,授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期间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休干部。奖章的主体图案为长城,象征中国人民为民族独立而筑成抗日的坚固长城。
获得该荣誉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参加重大节日集会和阅兵活动,邀请观看所在地区部队的军事演习,优先聘请有专长或有建树的人员担任荣誉职务,并享受定额荣誉金等。
授予情况[编辑]
截止1988年底,全军被授予独立勋章的有50159人。至1995年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全军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红军、老八路军,有57394人获得了独立功勋荣誉章。
参考[编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