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贾法尔·阿巴斯奥卢·巴吉罗夫
米尔贾法尔·阿巴斯奥卢·巴吉罗夫[1](阿塞拜疆语:Mircəfər Abbas oğlu Bağırov;俄语:Мир Джафа́р Абба́с оглы Баги́ров,1895年9月5[17]日—1956年5月26日),苏联党和国家领导人,阿塞拜疆族,巴库省库巴人,1915年参加革命活动,1917年3月加入俄国共产党(布),彼得罗夫斯克港师范进修班毕业。
他曾担任苏共中央主席团候补委员(1953年3月至7月)、阿塞拜疆党中央第一书记(1933年12月至1953年4月)、阿塞拜疆部长会议主席(1953年4月至7月)、阿塞拜疆人民委员会主席(1932年10月至1933年12月),最终因贝利亚问题牵连而被捕并判处死刑。
生平[编辑]
1895年9月5[17]日,米尔贾法尔·阿巴斯奥卢·巴吉罗夫生于巴库省库巴的一个什叶派穆斯林农民家庭(根据1954—1955年的调查证词,为神职人员家庭),曾在库巴三年制小学和四年制高等小学学习。
1913年,因父亲过世、家境困难,出于生计考虑,前往彼得罗夫斯克港接受为期两年的师范培训,后在胡达特和涅杰夫肯德的村镇小学任教。
1917年,在二月革命后,任库巴市第二区(犹太人聚居区)政委。在十月革命期间,他协同巴库工农兵代表苏维埃的武装在库巴活动。
1919年,他随红军第290团在阿斯特拉罕作战,后又在米列罗沃和利斯基抗击马蒙托夫的白卫骑兵。
1920年4月,在阿塞拜疆苏维埃政权成立后,回到阿塞拜疆并先后担任卡拉巴赫州革命委员会副主席、阿塞拜疆步兵师副军事委员兼革命军事法庭庭长、第11集团军革命军事法庭副庭长等职务。其间,参与了平定舒沙军事暴动的相关行动,组织当地农民武装协同红军正规部队攻占了叛军据点。
1921年2月10日,任阿塞拜疆人民委员会肃反委员会主席。同年4月,兼任苏俄铁道人民委员部驻外高加索代表。
1926年9月7日,任阿塞拜疆国家政治保卫局主席。
1927年5月,任外高加索水利局局长。
1929年12月7日,再次担任阿塞拜疆人民委员会国家政治保卫局主席。
1930年8月3日,因宗派斗争而被联共(布)中央委员会免去阿塞拜疆国家政治保卫局主席的职务。之后,在联共(布)中央马列主义进修班学习。
1932年10月,任阿塞拜疆人民委员会主席。
1933年12月,任阿塞拜疆共产党(布)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兼巴库市党委第一书记。
1936年,他借用打击“托派分子”和“民族主义分子”的名义大肆在阿塞拜疆实施逮捕行动,打击异己和政敌。在大清洗中,阿塞拜疆有约有7万人被杀害。
1950年,不再兼任巴库市党委第一书记。
1953年3月5日,在苏共中央、苏联部长会议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联席会议上,当选为苏共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候补委员。次月6日,任阿塞拜疆部长会议主席,并不再兼任阿塞拜疆党中央第一书记的职务。
1953年7月7日,因受贝利亚案牵连,他被免去苏共中央主席团候补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月20日,被免去阿塞拜疆党中央主席团委员、阿塞拜疆部长会议主席的职务。
1953年10月,任苏联石油工业部古比雪夫石油联合体副经理。同月,他作为贝利亚案的涉案人员接受调查。
1954年3月13日,根据苏共中央的决定,米尔贾法尔·巴吉罗夫被开除党籍并遭到逮捕。
1956年4月12日,他在巴库接受公审,此次公审由苏联最高法院军事审判庭主持。同月26日,他被认定犯下“参与叛国团伙并对苏联公民实施恐怖报复”的罪行,并最终被判处死刑。次月26日,在巴库被执行死刑。
苏共十七大当选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大、十九大当选中央委员,1953年3月中央全会当选中央主席团候补委员(1953年7月中央全会免去)。苏联第一届、二届、三届最高苏维埃代表。
荣誉[编辑]
参考[编辑]
- ↑ Багиров, Мир Джафар Аббас оглы. Википеди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