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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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慨(Lê Minh Khái),京族,1964年12月10日生,薄辽省福龙县永富西乡人,1990年8月14日加入越南共产党,会计与审计学硕士,高级政治理论水平。
履历[编辑]
1991年7月,任LIKSIN印刷生产科学联合会会计科干部、副科长。
1995年7月,任胡志明市对外贸易与投资发展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3月,任国家审计署南部办事处副处长。
1998年3月,任国家审计署南部(胡志明市)办事处处长。
1999年12月,任国家审计署第四区(胡志明市)副审计长。
2005年7月,任国家审计署第五区(芹苴市)审计长。
2007年3月,任国家审计署总审计长。
2014年3月,任薄辽省委副书记。
2014年6月,任薄辽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2015年10月,任薄辽省委书记。
2017年10月,任政府监察总署党组干事会书记、总监察长。
2021年1月,任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府监察总署党组干事会书记、总监察长。
2024年8月3日,越共中央委员会同意其因“违反党的规定”“违反越共党员行为禁令”“违反反腐败反消极规定”,辞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职务。[2]同月13日,被中央政治局给予警告处分。[3]
2025年7月19日,被越共十三届十二中全会给予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处分。[4]
越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三届、十四届国会代表。
参考[编辑]
- ↑ LÊ MINH KHÁI. 越共代表大会
- ↑ 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召开干部工作会议. 越通社, 2024年8月3日
- ↑ 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审议并对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实施党纪处分. 越通社, 2024年8月13日
- ↑ 越共十三届十二中全会通过多项重要决议 为十四大做好准备. 越通社,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