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民警50周年”纪念奖章授予给:
- 在1967年11月27日之前在苏联社会秩序保卫部的机关、单位和教育院校服役高级、上级、中级、初级指挥员和普通警员;
- 拥有民警警衔,在苏联社会秩序保卫部服役达到25年及以上的离退休人员。
该奖章也可以授予给苏联社会秩序保卫部其他单位和部门中在民警事业做出贡献的高级、上级、中将、初级指挥员和普通警员。
该奖章由苏联社会秩序保卫部长、加盟共和国与自治共和国社会秩序保卫部长、边疆区、州、市的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公共秩序保护局局长代表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授予。
“苏维埃民警50周年”纪念奖章应佩戴在胸前左侧,当有其他苏联奖章时,应位于“苏联武装力量70周年”纪念奖章之后。
“苏维埃民警50周年”纪念奖章是由铜镍合金制成、直径为32毫米的圆形奖章。
奖章正面有一颗五角星,五角星上梁有锤子镰刀的图案。在五角星的前面立着一面呈磨砂面的盾牌,盾牌上刻有“50周年”(«50 ЛЕТ»)的字样。在五角星正下方沿奖章边沿有橡树枝条组成的图案。奖章的背面沿奖章边沿刻有“纪念五十周年”(«В ознаменование пятидесятой годовщины»)的字样,中间刻有“苏维埃民警”(«советской милиции»)的文字以及“1917-1967”的年号,正下方有一颗小的五角星。
奖章的绶带宽24毫米,底色为蓝色,绶带上依次有五条纵向的红色条纹,中间三条宽1毫米,靠近边缘的两条各宽4.5毫米。